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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 2021-06-08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ylzzcom永利总站
    • 3555

    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思想和理念、教学方法和内容的深度融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电教〔2021〕199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教师报名参加交流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项目设置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

    (二)项目设置

    高等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作品要求

    (一)制作要求

    参赛作品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1)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秀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二)奖项设置

    各项目参赛作品设置一、二、三等奖。

    (三)填报要求

    每件作品按要求填报“作品登记表”(附件2),由参赛作品作者填写,具体填报要求请参阅(附件1),课件、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其它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 3 人,每位参加教师(第一作者)限报送一件作品。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三、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团队建设及教师个人发展需要,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做好初评工作,于2021年7月5日前将纸质版“作品登记表”(附件2)一份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同时将“作品登记表”“交流活动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2764914907@qq.com。

    (二)原则上各院(部)作品数量按不高于本部门专职教师人数5%的比例推荐(行政单位共限额2项),学校将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择优推荐25件作品上报省教育厅。

    (三)各参赛教师请自留作品原件,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5303032

     

    附件1:教电教〔2021〕199号  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作品登记表.doc

    附件3:交流活动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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